刘钧
刘钧(1918-2002)江西省瑞金县人。1933年10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在红一方面军一师任战士、卫生队调剂员。抗日战争时期,先后任河北省涞源县一分区一团司药、晋察冀军区一分区卫生部司药长、晋察冀军区后方医院所长、晋察冀军区制药厂厂长、晋察冀军区六团卫生队队长、晋察冀军区冀东军分区卫生部药材科副科长。解放战争时期,任138师卫生部部长、46军卫生部副部长。新中国成立后,历任中南军区公安军后勤卫生处副处长、东北军区公安军后勤部副部长、黑龙江省军区后勤部副部长、中国人民志愿军后勤五分部副部长、上海第二军医大学长海医院副院长、内蒙军区司令部管理局局长、内蒙军区后勤部副部长、山西省军区司令部副参谋长、河北省军区司令部副参谋长。1981年2月离休。1955年被授予上校军衔。1988年被授予二级红星功勋荣誉章。2002年2月17日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