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振堂(1895—1937)字邵仲,河北新河人。1920年,入保定陆军军官学校学习。毕业后入冯玉祥部,历任排长、师长、警备司令等职。1930年率部参加了豫西战役和豫东战役,受到冯玉祥的通令嘉奖。1931年与赵博生等率二十六路军在宁都起义,被任命为红五军团副总指挥兼十三军军长。深入各军团参过学习,亲自撰写了《模范的红五团》介绍老红军的传统和经验,为红五军团的发展壮大做了大量的工作。193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率部参加了龙岩、漳州战役,后任红五军团军团长,参加了水口大战。同年12月,荣获中共中央军委授予的一级红旗勋章。1933年2月至9月,率部参加了中央革命根据地第四、五次反“围剿”。1934年10月,中央红军长征后,率红五军团担任后卫,掩护全军安全转移。红五军团荣膺“铁流后卫”光荣称号。1935年1月,率红五军团在遵义城东南布防,确保了遵义会议顺利召开。1935年4月底,率部在石板河一带与敌激战9天9夜,保证了红军主力胜利渡江。1937年1月,率部在高台县浴血奋战,壮烈殉职。同年,毛泽东主席和许多中央领导都亲自参加了在延安宝塔山下为董振堂烈士举行的追悼会。全国解放后,党和政府分别在高台和华北军区烈士陵园内修建了“董振堂同志纪念碑”。2009年在“双百”人物评选活动中,董振堂入选全国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