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向华北军区烈士陵园赠送天安门广场国旗仪式在北京举行。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利臻,天安门地区管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姚辉代表双方签署赠旗协议。厅褒扬纪念处处长任杰,陵园党委书记、主任胡金强及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一同见证。
刘利臻代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向天安门地区管委会表示感谢,并介绍陵园基本情况及国旗存放和使用计划。他指出,获赠这面弥足珍贵的天安门广场国旗,意义重大,不仅是华北军区烈士陵园的宝贵财富,也是全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的共同荣誉和特殊激励。我们将严格按照《国旗法》的相关规定,把国旗保存好、爱护好、展示好,充分发挥好重要作用,讲好党的故事、革命的故事、英雄的故事,进一步激发全省广大退役军人及退役军人工作者的爱党爱国精神和干事创业热情,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姚辉表示,五星红旗是国家主权和尊严的象征,在天安门广场升挂过的国旗,是国家典礼的“礼器”,每一面都拥有唯一编号和非凡意义。他要求,申领单位要设立专馆、专柜进行展示,并制定专门的管理制度,由专人管理批用。要充分发挥天安门广场国旗爱国主义教育作用,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把对国旗的崇高敬意转化为牢记嘱托、铭记关怀、感恩奋进的强大动力。
华北军区烈士陵园获赠的这面国旗曾在2024年8月1日(1954年8月1日,华北军区烈士陵园落成开放)高高飘扬在庄严肃穆的天安门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