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军区烈士陵园是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是庄严肃穆的红色圣地。为了更好地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十条的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有损纪念英雄烈士环境和氛围的活动。游客进入园内,请遵循文明有序、遵纪守法、爱护环境、弘扬正气的原则,心怀敬意、注重仪表、规范行为,请注意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一、不得在园区进行各种如跑步、球类、投掷、射击、速滑、骑行、飞行、歌舞等文体娱乐活动。
二、不得破坏、污损纪念建筑物、公共设施、地面、道路。
三、不得翻越围墙、栏杆、攀树折枝、采摘花果、践踏草坪、刻画树木等。
四、不得攀爬污损园内雕塑、喷泉、大型武器等景观设施
五、不得在园内躺卧、赤膊、衣冠不整、大声喧哗、聚众棋牌等不雅行为。
六、禁止携带枪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化学品等危及公共安全物品。
七、不得将宠物、动物带入园区。
八、不得在园内进行算命、占卜、乞讨、推销、传销、有偿教学等经营活动。
九、除老年人、残疾人专用车外,其他车辆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进入。
华北军区烈士陵园
二〇二一年五月